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天(11月10日)宣布,成立100亿元的中小企业特别信贷保证计划,提供50万元循环信贷,以及为贷款提供70%的信贷保证。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表示,每家中小企业的最高贷款额是100万元,其中最多50万元可作为循环信贷。政府的信贷保证上限70%。
借贷企业可获6个月的还款宽限期,期间只偿还利息;宽限期后,贷款的最长还款期是24个月。
刘吴惠兰表示,所有在香港注册1年并有实质业务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不限行业或业务种类。申请期由实施当日起计,为期6个月。
有关建议本周三呈交立法会讨论,如获批准,预期可于12月推出。
刘吴惠兰表示,出口信用保险局同意在无损稳健的信贷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灵活及弹性处理中小企业的出口信用保险申请,并加大保额。
信保局将提高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科威特、智利、巴西、捷克及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的承保限额;并调低适用于这些市场的保费。
为加强信保局的承保能力,政府建议,立法会决议通过把最高法律责任由现时的150亿元增至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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