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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6月26日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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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询文件倡无面值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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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天(6月26日)宣布,重写《公司条例》展开为期3个月的第3轮谘询,至9月30日止。谘询文件涵盖股本、资本保存制度,以及法定合并程序的建议。

 

     谘询文件建议,强制所有公司采用无面值股份制度,即股份不会再有面值或名义价值;并在改制前给予公司12个月时间,检讨有关安排。

 

     当局也建议准许公司不論是否发行股份,其利润均可资本化;发行红股时,毋须把金额拨入股本账;以及准许公司合并和再拆分股份,并设有可赎回股份。

 

     谘询文件也涵盖资本保存制度。当局不赞成在所有分发方式中,全面采用偿债能力测试,取代现行的资本保存制度。

 

     然而,当局期望,征询公众关于应否简化和修改减少股本、公司购买本身股份,以及为他人收购本身股份的资本保存规则的意见。

 

     至于法定合并程序,除了现有的法院认许程序,当局考虑依循新加坡的部分模式,在香港实行不经法院的法定合并程序。

 

     当局表示,各轮谘询的最后建议,将纳入明年发表的条例草案拟稿,再谘询公众;并计划2010年第3季向立法会提交《公司条例草案》。

 

     谘询文件已上载这里,有关意见可在9月30日或之前,透过电邮、传真(2869 4195),或邮寄至「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15楼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公司条例草案专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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