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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6月19日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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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参与者批核程序全面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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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今天(6月19日)联合公布,明天起全面简化交易所参与者批核程序,以及交易所参与者员工和大股东的注册及核准程序。

 

     有关改变有望减低交易所参与者向证监会及港交所呈交文件的工作量,并免除证监会与港交所在监管交易所参与者工作上的重复。估计新安排可令有关文件每年减约5,000份。

 

     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说,新安排可简化港交所及交易所参与者的运作程序,而随�文书工作减少,有关程序也更加符合环保原则。

 

     港交所行政总裁周文耀认为,新安排再次证明证监会与港交所时刻致力为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营造优质的营运环境。

 

     明天起,申请交易所参与者资格的人士,毋须向交易所提供所有已呈交予证监会的文件核证副本。

 

     凡经证监会核准的交易所参与者大股东,可自动获交易所注册为交易所参与者大股东,从而省去另行向港交所申请再经其核准的程序。

 

     所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经证监会核准可进行第1及2类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的交易所参与者持牌代表,可自动获交易所注册为负责人员,免去另行向港交所申请再经其核准的程序。

 

     使用港交所交易装置的交易所参与者雇员,再毋须在交易所注册,相关的注册费用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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