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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25日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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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酒店房租税七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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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收入条例草案》今天(4月25日)刊宪,建议修订《酒店房租税条例》及《税务条例》,以实施《2008 - 09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的税收措施;条例草案5月7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酒店房租税条例》修订后,免收酒店房租税的建议7月1日生效;其他有关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利得税和物业税的建议,修订《税务条例》后实施。

 

     免收酒店房租税的建议令政府收入每年减少4亿7,000万元;调低标准税率和公司利得税税率的建议,则令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53亿6,000万元。

 

     增加个人免税额和扩阔税阶的建议,将令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23亿1,000万元;提高认可慈善捐款扣除上限的建议,令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8,000万元。

 

     宽减2007 - 08年度75%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利得税和物业税,而以每个个案25,000元为上限,预计令政府在2008 - 09年度的收入,减少约148亿1,000万元。

 

     至于为购置环保设施的资本开支提供更优惠的利得税扣除,则难以评估其财政影响,但预计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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