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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7月23日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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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公司不在官员守则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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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审视前任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及R H & Lang Ltd公司一事后表示,认同法律意见所指,若该公司没有计划于受限制的1年内,从事任何活动,便不在《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所涵盖的范围内。

 

     委员会今天(7月23日)召开会议,讨论近日有关许仕仁申报持有5成R H & Lang Ltd股份的报道、事件的发展,及许仕仁应否在成立该公司前,谘询委员会的意见的关注。

 

     委员会知悉许仕仁曾强调该公司当时并无计划从事任何活动,以及若该公司计划在今年7月1日前进行投资活动,他会按既定规则及程序,事先获得有关的批准。

 

     委员会再研究在何种情况下,预期前任政治委任官员会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委员会认同法律意见所指,若成立的公司没有计划于受限制的1年内从事任何活动,这做法并不在《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第5.15段所涵盖的范围内。

 

     该段规定,政治委任官员如欲在离职后1年内展开任何工作,在任何商业或专业机构出任董事或合伙人,或独资或与他人合资经营任何业务或专业服务,必须事前征询委员会的意见。

 

     委员会主席彭键基表示,该规则的目的是要确保前任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避免利益冲突,或利用在职时获取的资料或联系;如有疑问,前任官员有责任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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