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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7月10日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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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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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键基(左)公布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
做足功课: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彭键基(左)公布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并促请候选人熟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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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事务处今天(7月10日)公布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彭键基促请所有候选人在进行竞选活动前熟读指引。

 

     立法会选举提名期由7月19日开始至8月1日止。9月7日举行的选举,共选出60议席,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占30席。

  

     彭键基表示,全港约530个投票站,9月7日早上7时30分至晚上10时30分开放。

  

     选民在投票日前约10天,可收到选举事务处邮寄的投票通知卡,以及投票站位置图;残疾人士若难以前往获编配的投票站,可在9月2日或之前,申请重新编配往其他投票站。

  

     投票结束后,大部分投票站改为点票站;功能界别的选票则在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的中央点票站点算;所有议席的选举结果,均在国际展贸中心宣布。

  

     立法会选举候选人必须年满21岁,以及在紧接提名前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地方选区选民。

 

     地方选区选举的每张参选名单须得到100名有关选区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缴交50,000元选举按金;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须得到10名有关界别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须缴交25,000元选举按金。提名表格已上载这里。 

 

     选举活动指引已上载这里,并在各区民政事务处及选举事务处备索。如有查询,可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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