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事务处公布,今年立法会选举7月19日至8月1日接受提名;立法会选举9月7日投票,共选出60个议席,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占30席。
该处今天(6月20日)表示,地方选区的获提名人士须年满21岁、是地方选区选民、在紧接提名前3年内通常在港居住,以及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居民。
功能界别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有关功能界别的登记选民,或与有关界别有密切联系。他们须年满21岁,以及在紧接提名前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地方选区选民。
当局已委任5个地方选区及28个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和助理选举主任,有关候选人提名及选举职务。
地方选区选举的每张参选名单须得到100名有关选区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缴交50,000元选举按金。
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须得到10名有关界别选民,签署同意提名,并须缴交25,000元选举按金。
提名表格已上载这里,并在各区民政事务处及选举事务处备索。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