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表示,香港金融管理局没有容许�丰银行,在遗失1台载有客户资料的电脑伺服器后6天才汇报。
金管局已收到�丰的报告,并从监管角度考虑其处理手法,包括通报安排是否符合指引规定。若有违规,将考虑采取适当的行动。
林瑞麟今天(6月11日)在立法会回应议员的提问时指出,金管局已发出清晰的指引,保障银行客户资料,其监管标准是要求银行在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金管局及提交事故报告。
他表示,金管局5月2日傍晚接到�丰银行通报,指该银行4月26日遗失1台载有客户资料的电脑伺服器。
按程序采纪律行动
金管局在接获通报后已立即要求�丰银行采取跟进工作,包括迅速通知受影响客户、加强保护客户个人资料的措施,以及向金管局提交事故报告。
林瑞麟强调,金管局并没有容许�丰银行在事发后6天才汇报有关事件;并指出,若发现事件涉及任何违规情况,金管局会考虑采取适当的监管行动。
至于警务处近日部分内部文件在网上流传,林瑞麟重申,警务处一向根据内部指引,规定警务人员应如何处理及保护个人资料;并表示,事件已交由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全力跟进调查。
对于已查明并不涉及刑事成分的个案,警队已进行纪律调查。若经调查后发现有任何警务人员违反警队内部指令或规定,警方会按既定程序采取纪律行动。
额外拨款加强教育
林瑞麟表示,警队已成立工作小组,全面审视现有的资讯保安及资料,并提出改善措施,以减低外泄个人资料或须保护的资料的风险。
他指出,本财政年度已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额外提供100万元拨款,加强宣传及教育工作。
有关工作包括制作《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教材套,协助公私营机构资料使用者自行为员工举办培训班,教导员工如何正确处理个人资料;预计明年年初分发给各政府部门使用。
在未来数月,当局将举办讲座及个案研究,提升各部门对条例的认识,包括个人资料的保安及处理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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