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表示,已向公务员4个中央评议会的职方代表提出薪酬调整方案,首长级和高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薪酬,由4月1日起上调6.3%;中层和低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薪酬,则上调5.29%。
公务员事务局今天(6月3日)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刚完成的薪酬趋势调查结果、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以及公务员士气后,决定薪酬调整方案;并已向公务员4个中央评议会的职方代表提出。
低层薪金级别的调整方案,较薪酬趋势净指标为高,是由于政府继续沿用自1989年以来的「调高」安排,即当低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低于中层薪金级别时,其薪酬调整比率便获提高至后者的水平。
当局从2008年薪酬趋势调查所得的有关薪酬趋势总指标,扣减2007 - 08年度的公务员递增薪额开支,得出每个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高、中和低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分别为6.3%、5.29%和3.9%。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考虑职方就当局向他们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后,就2008 - 09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作最后决定。
当局稍后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提交调整方案,要求批准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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