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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须兼顾权力责任和义务

2015年09月22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根据《基本法》,香港市民一方面行使权力、拥有权利,但同时须承担对香港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梁振英今日在行政会议前向传媒说,英国政府统治香港百多年后,在1997年7月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向中国政府交还香港,中国政府收回香港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根据「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所制订的《基本法》在1997年7月1日实施,香港成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

 

他说,根据《基本法》,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具高度自治权力,但同时对国家有责任。香港居民在《基本法》下拥有基本权利,也对国家和香港社会有基本义务。

 

梁振英指,最重要是港人必须根据《基本法》,兼顾权力和责任、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