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说,回归后最重要是按「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办事,相信香港人和中央政府会根据《基本法》处理香港事务。
袁国强今日会见传媒时说谈及有关「去殖民化」的言论,他指从法律角度只有一个标准,就是依据《基本法》条文办事。香港实行什么制度、用什么法律,《基本法》已清楚列明。
他说香港回归后仍然沿用一些回归前的制度,如普通法制度和司法制度。他指有优势的、会令香港继续向前行的制度需要保留,与《基本法》有矛盾的则需要处理。
袁国强又说,香港适用什么法律应根据《基本法》来决定,现有的法例,特别是在回归后由立法会通过的法例,每一条也经政府审视,确定与《基本法》没有冲突后才会通过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