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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动无损行政立法关系

2016年10月19日

政府向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梁颂恒和游蕙祯再次宣誓就任立法会议员,并就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容许议员重新宣誓的决定申请司法覆核。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是次法律行动绝对不会破坏行政立法关系。

  

袁国强今日会见传媒时说,除议员外,《基本法》第104条列明主要官员、司法人员等就职时也必须宣誓,宣誓的责任是很严肃的宪制责任。议员宣誓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宪制和法律的问题,不涉及行政机关与立法会的关系。

 

他指,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会主席的看法与行政机关不同,最恰当的处理方法是将问题交由法庭裁决,这是尊重法治的做法。

 

袁国强表示,高等法院法官昨晚处理有关申请时指出,政府具合理理据提出司法覆核,虽然法院决定不颁布临时禁制令,但并不代表梁颂恒和游蕙祯上周三的宣誓在法律上有效。

 

他又指,有关法律行动是政府审视情况后,认为应该做的事,并非由中央指示。他相信香港的司法系统可处理,现时无需要求人大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