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内容。
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基本法是政制发展唯一根据

2014年11月21日

政制发展唯一的根据是《基本法》,不是《中英联合声明》。

 

政府今日发表声明回应彭定康在美国国会一个委员会听证会上发表的言论,指《中英联合声明》完全没有提及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是在《基本法》提出的。
 

《基本法》清晰订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在达至普选目标过程中的宪制角色。任何人(包括彭定康勋爵)以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香港政制发展上没有角色,是完全错误理解《基本法》。
 

声明又指,香港政制发展是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属中国内政,外国政府和立法机关不应干预。

 

政府一直与社会各界沟通,包括在10月21日与香港专上学生联会代表公开对话,寻求共识,推展相关的宪制程序,落实普选,呼吁社会各界以平和的方法表达意见,尽快停止一切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