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务实理性推动普选
2014年03月07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说,任何就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建议,必须在法律上符合基本法和相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获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实际操作上切实可行,才有机会落实。
梁振英今日会见传媒总结访京行程时谈到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一个立场」和「三个符合」的表述。他说,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根据基本法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是中央的一贯立场。
行政长官普选制度须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普选制度要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规定和决定,行政长官亦必须爱国爱港。
梁振英指,香港是一个直辖于中央政府的特别行政区,中央在特区的政制发展和政治体制的设计中有宪制权责。
他呼吁社会各界以务实、理性态度提出意见,缩窄分歧、凝聚共识,共同推动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