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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落实普选特首有极大承担

2013年11月21日
   特区政府对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解释和决定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有极大承担,将于12月启动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公众谘询。
 
   就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2013年报告中有关香港的部分,政府今天(11月21日)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成功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不同意委员会认为香港在2017年落实普选的机会越来越低的言论,并指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属特区的内部事务,希望外国政府和立法机关能尊重这原则。
 
   政府亦致力保障言论和新闻自由,使传媒可在最少的规范下自由采访和报道。游行与和平集会的自由和权利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警方一方面便利所有合法与和平的公众集会和游行,一方面减低公众集会和游行对公众人士的影响,确保公共秩序和安全。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公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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