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审批资助机制 优化M品牌

2025年8月24日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罗淑佩宣布,文体旅局和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已完成「M」品牌计划检讨,现提出优化措施,更具策略性、更有效和精准地分配政府资源,以支持高质素和具经济效益的大型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盛事化和产业化发展。

 

优化措施适用于所有在今年9月16日起收到的「M」品牌活动申请。申请机构须在拟举办或公布举办「M」品牌活动前至少六个月前提出申请。

 

罗淑佩今日出席第15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保龄球项目决赛后会见传媒,公布优化措施,指当局会更严格甄选申请「M」品牌计划的活动,集中支持世界级水平的大型体育赛事。「M」品牌会有策略地吸引为香港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体育活动持续落户香港,建立长期伙伴关系。

 

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将采用固定申请周期接受和处理表演赛、邀请赛申请,在同一个为期六个月的申请周期内收到的申请,将按参与球星、队伍的吸引力、经济效益等优势一并处理和考虑。一般情况下,委员会在同一周期只会拣选不多于三项表演赛或邀请赛,避免因多项赛事同期举行而减低各自的经济可行性和效益。

 

她续指,计划会调整评分标准。在评审表演赛、邀请赛申请时,当局会特别考虑项目在旅游推广和对本地经济效益的成效。

 

每项活动的资助上限根据评分而定,由600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换言之,并非每项获得批准的申请都自动获批1,500万元资助上限。为鼓励主办单位逐步增加寻求私人赞助的金额、推动业界迈向产业化发展,大型体育赛事首三年的直接补助金会按年递减,第一年最高600万元、第二年最高500万元、第三年最高400万元。

 

罗淑佩又说,政府会强化「M」品牌活动的监察和报告机制。主办单位在签署资助协议条款并提交已确认的现金赞助证明文件或保证书后,可在活动举行前最多获发放合资格配对拨款的50%。文体旅局会继续按现行做法就资助协议条款的内容及评估报告内的项目进行核查,以监察及评估活动的情况。

 

如主办单位未能按申请时提交的计划举办活动,例如球员阵容、观众人数不符,或未能达成旅游推广和经济成效等关键绩效指标目标,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会按活动的实际结果进行评核,继而调整最终发放的资助金额。

 

主办单位并要委托独立的专业机构就活动参加者进行调查,提供有关推动香港体育发展、访客数字和经济效益等资料以供评估活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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