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滥用公屋奖下周三实施

2025年1月8日

房屋委员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去年年底通过设立善用公屋资源奖励计划,并命名为举报滥用公屋奖,今年1月15日实施。当房委会凭借实名举报人提供的资料成功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房委会会向参与计划人士发出感谢状,并给予最高3,000元现金奖励。

 

任何能提供真实确切资料、令房屋署成功向滥用公屋单位人士发出迁出通知书的16岁或以上举报人,皆符合参与资格,房委会或房屋署的直接雇员除外。举报人士的身分会绝对保密,房委会/房屋署也不会向举报人士透露调查的详情及结果。

 

房委会指,由于举报滥用公屋奖涉及现金奬励,市民必须实名举报,同时提出参与善用公屋资源奖励计划。参加计划的人士须由专责人员初步评审及面见,以确保资料真确,其后会收到确认收悉举报的通知。

 

对于在善用公屋资源奖励计划实施前已实名向房屋署举报滥用公屋个案的举报人,若调查于1月15日尚未完结,而署方查明个案属实并于计划实施后成功向滥用公屋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则房屋署会询问有关举报人是否参与计划。

 

有意参与计划的人士可透过举报邮柬、电子表格、举报热线、电邮、通知屋邨办事处等方式举报。

 

为免滥用,每宗可获奬励的举报会由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由首长级人员担任主席,并作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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