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基本法测试明起接受报名
2022年12月29日
教育局公布,第三轮《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明年2月11日举行,明日上午9时至下月11日下午5时接受报名。
本轮测试对象为持有学士学位或将于2022至23学年获取学士学位,并有意入职或转职中学、小学或幼稚园学位教师的人士。如申请人曾于局方为学位程度人士举办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便不可再次参加测试。测试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教育局于本学年举办五轮测试,第四轮测试供学位程度人士参加,明年4月16日举行;第五轮测试供非学位程度人士参加,明年6月举行,详情稍后公布。
2023至24学年起,所有公营学校、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和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新聘教师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方可获考虑聘用。有关要求适用于教师职系的所有职级,包括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