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陆启康为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任期三年,由今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陆启康出任司法人员约27年,曾于不同法院及审裁处任职。他负责设立高等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表,现时是负责该案件表的法官。他曾服务区域法院规则委员会、市政服务上诉委员会和医院管理局公众投诉委员会。政府相信选管会在他的领导下,定能妥善履行职责。
选管会为法定机构,职能包括就选区分界提出建议、举行和监督公共选举,以及就选民登记工作制定规例、指引和安排,宗旨是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和诚实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