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失业者可申领一万元临时援助
(可按这里收看整个记者会的手语翻译短片。)
政府在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临时失业支援计划,向受第五波疫情影响而短暂失业的合资格人士、暂时停工的指定处所员工发放一万元一笔过援助。计划本月23日接受申请,下月12日截止。
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总监何珮玲今日举行记者会,交代计划详情。她说,计划旨在协助短暂失业人士纾缓财政压力,全职、兼职雇员或自雇人士均可申请,无分行业。
申请人须于去年10月1日或之前年满18岁,持有效香港身份证和符合通常居港要求。他们并须于去年10至12月期间有最少一个月在港工作,月薪介乎2,700元至三万元,提交申请前至少连续30日失业。
何珮玲表示,因应政府收紧社交距离措施,美容院、健身中心等处所自1月初起被勒令关闭,食肆也暂停晚市堂食,生意大受打击,不少雇主要求雇员放无薪假或停薪留职。就此,政府决定放宽计划申请资格,除短暂失业人士外,受雇于13类处所和餐饮处所但暂时停工的雇员也可申领一万元临时失业援助。
至于因转工或退休而主动离职者、综援受助人,或受惠于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七项指定措施的人士,则不符申请资格。
合资格人士可在网上递交申请,持有强积金户口的雇员或自雇人士需登入指定网站填写申请表,并上载失业或停工证明;无法提供证明者可填写个人申述书,申报失业日期。申请人如没有强积金户口,则要提供额外资料。
何珮玲指,政府将以自动转帐形式发放资助,预计大部分个案可于递交申请后三至四星期内获发资助。如申请人曾参加2020年现金发放计划,系统会在接获网上申请后自行识别并显示其过往领款户口,他们可确认沿用有关户口,又或改用其他户口领款。
此外,政府会于全港设立五个服务中心,有需要人士可预约前往,由职员协助填写申请表。
为防止滥用,政府审批时会按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证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对,并在发放资助后抽查个案。如发现有人作出虚假陈述或虚报,当局有权拒绝其申请,甚至没收已发放的资助,有关人士或会被刑事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