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私隐条例 起底列刑事罪行

2021年2月4日

(可按这里收看整个行政长官答问会的手语翻译短片。)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政府会从执法和修例两方面着手处理起底问题,包括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把起底行为定为刑事罪行。

 

林郑月娥今日到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答问会,交代政府五项立法工作,其中之一是立法打击侵犯个人私隐,即所谓「起底」行为。

 

她说,科技急速发展为市民带来方便,但同时衍生或加剧不少侵犯个人私隐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在过去两年社会动荡和新冠肺炎肆虐期间,政府留意到网络,特别是社交媒体,充斥着起底、发表仇恨及歧视性言论、发布假新闻等问题。

 

林郑月娥指,这些现象不是香港独有,世界各地政府近年均以立法或行政手段应对。由于议题牵涉甚广且敏感,政府会研究其他国家和地方的经验及处理方法,难以在短期内提出全面立法建议,但会先处理较为迫切的起底行为。

 

在执法方面,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自2019年6月起已把超过1,460宗涉嫌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个案,交予警方作刑事调查和考虑提出检控。此外,公署也将57宗涉嫌违反禁制令的起底个案转介律政司跟进。

 

至于修例方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正与公署积极推进修订《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工作,包括将起底有关行为定为刑事罪行、赋予私隐专员法定权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网络移除涉及起底的内容,以及赋予专员刑事调查和提出检控的权力。

 

林郑月娥引用公署上周公布的问卷调查指,至少三分二受访者对修订有关条例表示支持。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会争取在本立法年度内完成修例草拟工作,并提交草案供立法会审议。

 

另外,就政府相关部门管持的公共登记册,林郑月娥表示,这些公共登记册设立多年,方便市民和服务使用者查册,以作楼宇或车辆买卖、公司转让等特定用途。

 

她指,随着社会高度关注个人私隐的保障,加上近年出现不少利用查册获取市民个人资料而进行起底的行为,政府部门正重新检视其管持的公共登记册相关法律规定和行政安排,并视乎需要作出调整甚至修订法例,以确保查册目的和保障私隐可兼得。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