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全面配合港区国安法实施

2020年6月30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海关关长邓以海、惩教署署长胡英明、消防处处长梁伟雄、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胡伟雄表示欢迎,并全力支持有关法律在港有效实施。

 

李家超表示会带领各纪律部队全面履行应有职责,做好《港区国安法》的落实工作,致力维护国家安全,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太平,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特区政府即将公布实施《港区国安法》,以防范、制止和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针对的是极少数违法犯罪的人,保障的是香港绝大多数市民的生命财产和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特区政府会按《港区国安法》的规定,尽快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入境事务处处长和海关关长将会是国安委成员。

 

李家超表示,他与各纪律部队全面配合《港区国安法》的实施,保安局正建立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于警务处内成立专职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有效执法力量,履行《港区国安法》下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工作,其他五支纪律部队也会在其专业范畴全力协助和配合警务处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

 

他又说,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中央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立法有助香港回复安宁、经济重拾正轨、让香港走出困境,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他会率领各纪律部队坚定不移、全力以赴支持和做好《港区国安法》的落实工作,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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