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应议员办事处用作公投票站
2020年6月19日
对于有议员办事处用作所谓「罢工罢课公投」投票站一事,民政事务局表示,政府已明确指出《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体系并没有「公投」制度,所谓「公投」既无宪制基础,也无法律效力。
民政事务局发表声明指,得悉社会上有组织为反对国家安全立法而计划6月20日举办所谓「罢工罢课公投」,也有报道指有区议员办事处当天会作为有关投票站。
政府重申,国家安全事务属中央事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要求,是特区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关乎全体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港国家安全立法不但不会削弱「一国两制」,反而巩固「一国两制」,有利于保持社会安全稳定,确保香港成为更安全、更稳定的城市。
声明指出,区议员如以营运开支偿还款额和其他实报实销津贴或开支偿还款额支付办事处的运作开支,须确保办事处是用于执行区议会职务,将议员办事处作为所谓「公投」投票站,有关开支不会获得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