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售酒场所营运规例刊宪

2020年4月2日

政府今日刊宪,要求售卖或供应酒类的场所明日下午6时起关闭,为期14天。

 

因应本港出现62宗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涉及酒吧和乐队群组,并由群组进一步传播至另外14名没有前往酒吧的感染者,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藉在宪报刊登的公告发出有关指示。

 

受规管的场所包括酒吧或酒馆,以及餐饮业务处所或会址内主要用作售卖或供应酒类供人就地享用的范围。

 

违反规定的餐饮业务负责人和处所管理人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政府昨日刊宪,规管美容院、会址、夜店、卡拉OK场所、麻将天九耍乐处所和按摩院营运。政府表示会因应疫情发展,不时检讨相关措施,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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