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案建议预留20亿元,支持非政府机构兴建过渡性房屋。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表示,在屋宇署确定建筑物结构和整体安全下,当局提供宽免和豁免安排,此举有利于现有建筑物用作过渡性房屋。
陈帆今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时表示,有关安排能让过渡性房屋推行方面更具弹性。局方正研究向非政府机构提供协助,例如它们向政府租用短期闲置土地、闲置校舍时,当局会考虑只收取象征式费用。
陈帆说,工厦改建方面,局方考虑在建筑面积、地积比率等提供宽免,以便现有建筑物改作过渡性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