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加强特惠补偿及安置安排

2018年5月10日

政府提出多项建议,加强为受清拆行动影响的住户和业务经营者提供特惠补偿和安置安排,以期回应诉求,有助收地和清拆工作。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政府聆听和综合各方意见后,制订有关措施,希望在公平公义的基础上,适切回应社会和受影响人士的诉求,为收地及清拆工作拆墙松绑,适时增加土地供应,早日为市民提供更多经济和房屋用地。

 

建议措施包括将「项目为本」变为「统一安排」,为日后所有政府发展清拆行动,制订划一且经加强的特惠补偿和安置方案。

 

除现时须经经济状况审查的房委会资助房屋安置外,政府建议引入免经济状况审查的安置安排,连续居住已登记构筑物最少七年的住户,可获安置于房协专用安置屋邨。

 

现金特惠津贴方面,当局建议放宽资格,并提高津贴额。目前,免经济状况审查的特惠津贴只给予紧接清拆日期前连续居住最少十年的合资格住户,当局建议改为连续居住最少两年。

 

此外,已登记或持牌非住用构筑物的合资格住户,可同样受惠于免经济审查的安置及特惠补偿。位于棕地或寮屋的业务经营者,申领特惠津贴的资格门槛亦会放宽。

 

黄伟纶表示,政府会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介绍建议内容,并向地区持份者及受影响人士讲解措施。

 

政府预计,特惠津贴建议可于7月征求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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