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计划特别安排6月结束

2018年4月24日

社会福利署容许已移居广东,但未能符合连续居港一年规定的长者申请广东计划的特别安排6月30日结束,有意利用特别安排的长者应尽快申请。

 

社署去年7月1日再次推行特别安排,为期一年,让已移居广东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但未能符合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规定的长者,无须先行回港居住,亦可受惠该计划。

 

该特别安排结束后,申请人必须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包括符合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方可获发津贴。

 

申请表格可从网页下载,或通过电话或邮寄方式索取。

 

查询可致电3105 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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