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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建议必须依法办事

2014年06月29日

政府表示尊重市民发表意见的权利,也理解社会上对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办法有不同意见,但在考虑政改建议时,必须依法办事。

 

政府今日发表声明回应有组织举行所谓「全民投票日」的「投票结果」,指政府和全港市民均希望可以在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基本法和法律中并不存在所谓「全民投票」或相关制度,相关「投票」没有法律效力。

 

至于「公民提名」的建议,在法律上、政治上和实际操作上皆存在争议,难以落实。

 

声明在谈及有关「国际标准」的问题时指,一些国际公约提到的原则在制订普选模式值得参考,但国际上并无预设任何特定或唯一的选举制度或政治体制。联合国亦认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应按其独特的文化、历史、政治及社会经济背景等,发展合适的制度。

 

声明亦说政府会在本年底前就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再作谘询,希望社会各界以理性务实的态度,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凝聚共识,在2017年如期依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