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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梁君彦主席、汤家骅副主席、各位议员:
首先,我多谢梁主席在立法会暑假休会期间召开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让我们可以就着社会大众关注的食水含铅事件向立法会作一个综合、全面的阶段性汇报,和回应各位议员的提问。在会前有议员向我表示今日三个小时的会议未必足够,我也同意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有充足的时间可具体回应议员的关注,但由于我稍后约五时半要出席一年一度的公益金活动,我能否建议内务委员会如果三个小时不足够,可否另定日期加开会议?我和我的同事非常乐意出席。
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公共屋邨食水含铅量超标的事件。自7月10日傍晚房屋署公布启晴邨一批食水样本含铅量超标后,我随即于翌日,即7月11日(星期六)早上召开跨部门高层会议,统筹跟进工作,至今已举行了14次会议。我除了因外访和上星期休假没有出席其中两次会议,一直亲自主持所有其他会议,和同事检视事态的发展,确保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尽速推出多项跟进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应有的团队精神。
今日我联同四个政策局、五个部门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同事出席回答议员的提问,正正反映今次食水含铅事件的广泛程度和复杂性。事实上,出席由我主持的跨部门高层会议还有其他支援部门,例如政府化验所、民政事务总署、建筑署、政府产业署等,我亦定期向行政长官汇报工作。
今次的食水含铅事件仍然在不断发展和演变,食水含铅量超标的个案亦由公共屋邨延伸到一些学校。为了让议员掌握最新的情况,除了上星期四发出的政府文件外,我们今日分发在议员席上的额外文件,除了我的发言稿外,包括以下三份:(一)经更新的食水含铅量超标的公屋项目和食水含铅量符合世界卫生组织(世卫)《饮用水水质准则》的公屋项目,即原本上星期四发出的文件的附件一和附件二,不过是经更新的;(二)公共屋邨食水含铅事件中居民血铅水平化验结果(截至2015年8月27日下午5时);及(三)一本《香港的食水供应:减低食水含铅》的小册子。这本特别印制的小册子将发送到受影响公共屋邨的每个住户,并会存放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和房屋署各屋邨办事处,供市民索取和参阅,加强大众对香港食水供应和如何减低食水含铅的认识。小册子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载于相关部门的网页,包括政府新闻处特设的食水含铅事件专题网站www.isd.gov.hk/drinkingwater.
今次事件对一些公共屋邨居民日常生活上造成不便,以至对健康的忧虑,我们深感不安。虽然事件的成因有待调查,但已显示我们过去在公屋食水供应系统建造和供水设施监督的制度的确存在不足之处。我向各位议员承诺政府不会廻避问题,定必采取所有适当行动,以保障市民食水安全。
我的公共行政经验告诉我,在处理如此大型公众关注的事故,政府必须秉持一些基本原则,以防止政出多门,立场不定,并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所以我在事件发生的很早阶段,已公开表示政府会本着三大原则处理今次事件,即「公开透明」,「以人为本」和「全面彻查」。
政府一直频密地向传媒及公众交代事件的发展,一有新发现、措施或进展,我们会尽快公布,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务求符合公开透明原则,让市民能够掌握最新的情况。由本年7月11日至今,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已举行14次联合记者会,详细解释最新情况及回答记者提问,并发放20份新闻稿交代细节。相关官员(包括我自己)在出席公开场合时回应记者有关食水含铅事件亦超过30次。
由于食水含铅量超标情况和社会的关注已不再局限于公共屋邨,我们已因应情况制订全面策略。接下来,我会按不同组别,交代政府跟进工作的最新进展和应对手法。我希望在此指出,过去几个星期我们收到议员多方面的诉求,但在跟进工作上我们有需要厘清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政府和私人业主的责任。
住宅楼宇
公共屋邨
今次食水含铅事件开始于房委会辖下的公共屋邨。最早被发现食水含铅量超标的是启晴邨,在2013年落成并入伙。其后我们扩大为公屋屋邨验水,涵盖约同期落成的屋邨,做法是由最新落成的回溯至较早期落成的屋邨。7月24日房委会主席宣布全面扩大验水范围至2005年后落成的屋邨,并争取在两个月内完成。然后基于经验、数据,房委会会考虑如何处理2005年以前落成的公共屋邨,包括按需要部署抽样验水的工作。
大家都会问为何是2005呢?2005年是公共房屋食水供应系统建造的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用的一般是钢管,基本上不用烧焊接驳,而用工具接驳。既然接驳焊料含铅是食水含铅量超标的一个成因,2005年之前落成的公屋基本上不用焊料,便少了一个食水含铅超标的主因。
至今,房屋署联同水务署及政府化验所已为涉及34个屋邨的61个公屋项目作有系统的抽验水样本,其中,11个公屋项目发现食水含铅量超标,即包括上星期公布的清河邨第一期的住宅大楼,涉及总户数为29,000个;其余50个公屋项目的水样本均符合世卫《饮用水水质准则》。目前我们正为2005至2010年落成的余下13个屋邨约50座楼宇有系统地抽样验水,争取在9月内完成。
所谓「食水含铅量超标」是指水样本内的铅成份超过每公升10微克的世卫暂定准则值。这个暂定准则值是世卫考虑到对人类健康影响而制订的标准,为各国按其不同情况订定水质标准提供一个依据。自1993年起,香港一直以来都采用每公升水含铅10微克的世卫标准监测食水水质。每公升10微克份量大约相等于40个标准泳池总水量的一滴水。自1994年起,水务署供水至接驳点的水质已完全符合世卫标准。但食水进入由发展商或业主负责的楼宇内部供水系统后,是有机会因种种原因受到污染,包括令含铅量超标。
至8月27日为止,我们共检测了3,404个公共屋邨的水样本,当中只有91个水样本的含铅量未能符合世卫标准,占总数的2.7%。而在这91个未能符合世卫标准的水样本中,63个(69%)的含铅量在每公升10至20微克量之间、10个(11%)在每公升21至30微克量之间,而有18个(20%)超出每公升30微克量。此外,在这11个公屋项目中,我们亦确定了水管接驳的焊料含铅,须作出应变措施。
每当房屋署确定某一屋邨的食水含铅量超标及焊料含铅,各部门会紧密联系和合作,按以人为本的原则,推出应变和跟进措施,包括:
(一)即时于有关屋邨内供应樽装水和临时供水(包括放置水箱或水车及敷设临时街喉),并为有需要的住户(例如行动不便的住户)提供送水到单位的服务。在这里或者我给两个数字大家参考。我们派发了的樽装水,以4.5公升的容量,一共是528,489瓶;而800毫升的,就是1,701,729瓶。
(二)向食水样本含铅超标的住户提供健康和跟进服务的资料。屋邨物业服务办事处亦会派发健康资讯和信函至每户信箱,邀请较容易受影响的住户接受血铅检测。这些住户包括六岁以下的婴幼儿(其后因应发展于8月3日调整为实龄八岁以下的儿童)、孕妇及哺乳妇女。
(三)房屋署、卫生署和水务署的代表即晚于邨内出席居民大会,向居民报告最新情况和了解他们的关注。
(四)由于水务署已确定由公共水管至大厦水箱的食水可安全饮用,房屋署会安排承建商由屋邨天台水箱接驳喉管至每一个楼层,让居民可更方便于居住的楼层取得临时供水。就食水含铅量超标的11个屋邨,启晴邨及葵联邨第二期的工程已完成,并已分别于8月16日及8月21日启用。另外荣昌邨及牛头角下邨第一期的工程已展开,预计在9月内可以完成。至于包括石硖尾邨第二期、东汇邨、红磡邨第二期、欣安邨、彩福邨及元州邨第二、四期的六个屋邨亦预计于9月内开始有关工程。就上星期刚公布的清河邨第一期,承建商亦已同意为该邨设置有关设施。
(五)安排承建商为住户免费安装获认证的除铅滤水器,包括在两年内免费更换滤芯,并为居民提供正确使用滤水器等资料。除了刚宣布的清河邨第一期外,所有屋邨的安装工作已开始,预计9月内完成。当中,较早展开安装工作的葵联邨第二期及牛头角下邨第一期,瑞安承建有限公司及有利建筑有限公司已分别为全邨约93%及46%的住户安装滤水器。
我在此要指出,这是过渡期内的安排。房委会正考虑长远的解决办法,即有关承建商提出的全面检查及更换喉管技术方案。
(六)卫生署设立电话热线,为受影响公屋居民和一般市民解答有关铅对健康的影响并提供健康建议。
(七)医管局为上述三类较容易受影响的人士,安排预约血铅检测。截至8月27日,已有4,118名人士预约验血,而医管局已完成了共2,123位市民的血铅水平化验,当中1,993位市民的血铅水平正常,约占94%,而130位市民的血铅略高于「少于五微克」的正常水平,介乎每100毫升含铅量五至15微克,表示有潜在健康风险,其中100位是儿童(有94位介乎四个月大至15岁的儿童的血铅水平是介乎每100毫升含铅量五至10微克以下;另外有六位介乎六个月大至两岁的儿童的血铅水平是介乎每100毫升含铅量10至14.18微克)、27位是哺乳妇女(全介乎每100毫升含铅量五至10微克以下,最高为9.70微克)及三位是孕妇(全介乎每100毫升含铅量五至10微克以下,最高为6.40微克)。
(八)卫生署和医管局合作跟进血铅水平略高于正常的儿童、孕妇和哺乳妇女的健康情况。特别是明白到家长忧虑血铅的潜在健康风险可能对儿童发展构成的影响,卫生署安排受影响儿童进行初步发展评估,再按评估结果提供适切的跟进服务。就上述提及被验出血铅水平高于正常的100名儿童中,截至8月31日,有86名儿童接受了初步发展评估,另外11位儿童则已安排在未来一星期内进行初步发展评估(最后一位在9月7日进行评估),两位儿童则有待安排(待与家长预约合适时间),另有一位拒绝进行评估。在86位已接受初步发展评估的儿童中,61名在现阶段未有察觉出有发展方面的问题,因此转介到母婴健康院或学生健康服务继续跟进。另外20名需要覆检(视乎小朋友的个别情况订定跟进方案,情况是各有不同的),而五名出现发展迟缓征象(视乎小朋友的个别情况订定跟进方案,情况是各有不同的)。至目前为止,儿童若被验出血铅水平高于正常,一般会安排在两周内进行初步发展评估。
(九)无论预约到指定医院验血或到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做评估的居民,房屋署都会安排穿梭巴士往返服务,由他们居住的屋邨出发,以减少他们的不便。
(十)我们理解居民期望屋邨可尽早验水及受影响居民可尽快验血,因此水务署已增拨人手抽取食水样本和增购测试仪器,以配合房屋署的全面验水计划。政府化验所亦协助测试食水样本的含铅量,并对怀疑含铅的喉管焊接物进行快速测试。
医管局已尽力加强抽血的容量,包括在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增加提供抽血服务的医院和节数。目前,医管局已安排七间医院于周末提供额外抽血服务,包括基督教联合医院、玛嘉烈医院、伊利沙伯医院、威尔斯亲王医院、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广华医院及明爱医院。
医管局亦与本地私家医院合作提供更多抽血服务。投入服务的私家医院包括仁安医院、养和医院、香港浸信会医院、港安医院(司徒拔道和荃湾)、圣德肋撒医院及圣保禄医院,自8月最后一个星期起的六星期内合共为1,050名合资格人士抽血。另外,医管局亦已积极增加化验血铅的容量,包括引入快速的验血仪器以及将血液样本送往外国认可化验室检验。透过同步扩大医院抽血流量和化验室验血容量,可在九月将每周验血数目由360个增加至920个。
一直以来,虽然有系统验水是优先处理公共屋邨的住户部分,但房屋署也没有忽略其他非住户的设施。例如,运输及房屋局在上星期四举行的记者会上,公布了他们一些在公共屋邨、有独立供水系统的非住宅部分(当中有单幢商场或一些设施大楼)的验水情况,确定全部符合世卫标准。
就承建商方面,房委会亦已发信,要求他们尽快和全面调查事件经过,解释为何喉管会使用不符合规格的焊料。承建商已承诺在九月中前提交详细报告。房委会在收到承建商报告后会研究跟进行动,不排除会追究承建商的责任。
私人住宅
正如我们在小册子中指出,供水系统的建造,保养和维修是有明确责任和分工的。从水务署的主要管道接驳至楼宇地界接驳点为止的水管,由水务署负责;从楼宇地界接驳至楼宇内部的公用配水管,由发展商和代理人(一般为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所有在单位/屋内喉管则由业主负责,小册子中有图表解释。鉴于公屋食水含铅量超标的发现,私人住宅的代理人或业主可自行安排验水,以释疑虑。到目前为止,除了零星的媒体报道外,我们没有正式收到任何私人住宅食水含铅量超标的报告。为了减低业主及住客面对食水含铅的风险,我们在小册子中提供了一系列的预防措施。
政府宿舍及其他有住宿安排的政府设施
政府产业署作为政府宿舍的业主,亦联同建筑署,为2005年或以后落成的宿舍大楼项目进行验水,总数共四个。至目前为止,其中三个经检验的宿舍,水样本完全符合世卫标准。我们会即将为余下的一个项目进行验水,并会进一步研究是否需要把验水工作扩展到其他在2005年或以后落成有住宿安排的政府设施。
学校
另一个受大众关注的组群是学生,特别是暑假完结,幼稚园和中小学生都相继开始回校上课。教育局十分关心学校食用水的质量,并于早前向全港学校发出有关减少铅接触的健康建议。
我们认为,2005年或之后落成的设施,特别是主要使用者为六岁以下儿童和须长时间逗留饮用食用水的设施,营办者应考虑安装除铅滤水器,以减低可能饮用铅水的风险。因此,我们上周四公布建议幼稚园的营办者尽快安装除铅滤水器,此举不是表示幼稚园的食水有含铅的情况,而是一个短期预防性的措施,尽快让家长安心。教育局同时宣布会逐步为由政府兴建并于2005年或以后落成的公营及直资学校安排滤水器。
此外,我们会协助有需要的幼稚园及学校集体采购可以除铅的滤水器。政府物流服务署正筹备集体订购滤水器的有关事宜。如幼稚园及学校在购买滤水器方面有任何经济困难,可与教育局联络及商讨。
我们同意加装除铅滤水器只是在最短时间内让家长安心的即时措施,学校仍有需要进行抽样验水,以确定食水含铅量是否符合世卫标准,若检测发现水样本未能达标,便需要尽快查明超标的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改善措施。由于验水的容量(包括能准确取水样本的人手和认可化验所的处理能力)有限,在学校的验水工作,一如在公共屋邨的验水工作,必须按部就班。由于六岁以下儿童为最容易受影响的群组,政府决定优先为全港约980间幼稚园先行验水,特别是全日制和长全日制的幼稚园将会获优先处理。我们下一步会计划为2005年或以后落成约80所小学和中学进行验水的工作,并基于经验、数据和水务署稍后完成的专家小组报告及建议,研究就其他学校所需跟进工作。
教育局已设立了查询电话,就以上各项相关问题为幼稚园和学校提供意见及支援。
院舍及其他设施
社会福利署(社署)亦会因应有关学校的安排作相应的措施,包括在短期内为2005年或以后落成位于政府设施内的特定福利设施提供滤水器。这些设施的使用者应为六岁以下儿童和须长时间留在服务单位及饮用食用水(主要是包括约十多间特殊幼儿中心及儿童院)。一如以上就幼稚园的安排,政府亦会优先为同类服务六岁以下儿童的福利单位安排验水。
社署已发出有关减少铅接触的健康建议,并正协助其他有需要的福利设施集体采购滤水器。
另外,医管局将会为辖下专照顾幼儿长期住院的医院进行相关的工作。
我们处理此次铅水事件的第三个原则,是必须全面彻查,找出食水含铅量超标的成因,检视现行制度,对症下药,推出可行的改善措施。就此,政府已成立三个小组,就不同范畴及环节进行调查,包括:
* 水务署已于7月15日成立专责小组,包括政府以外的学者和专家,以及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专责小组至今举行了五次会议,现正就启晴邨及葵联邨第二期一共超过100个供水部件进行检测,部件包括水管、焊接物、水龙头以及各类水阀,以确定食水含铅量超标的成因。专责小组期望于9月内有初步研究结果。
* 房委会已于7月24日成立公屋食水质量控制问题检讨委员会,至今举行了四次会议,全面检视公屋食水供应的品质检验及监管制度,委员会目标是于成立后三至五个月内完成工作。不过,一旦有初步调查结果,会尽可能提早公布。
* 按行政长官在7月17日建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8月13日委任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除了确立公共租住房屋项目食水含铅超标的成因外,亦包括检讨和评定香港食水现行的规管及监察制度是否适当,以及就香港食水安全提出建议。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相当广阔,涵盖本港各类楼宇食水供应的现行制度的检讨,并就此提出建议。
调查委员会已经展开工作,并向相关政府部门了解香港及公共租住房屋食水供应的情况,以及现行监管水质的机制。委员会曾于8月21日到水务署的滤水设施和政府化验所进行视察,加深了解水质的测试及监控,以及检验食水和喉管样本的过程和技术。委员会亦于8月27日在报章刊登通告,请任何人士向委员会提供有关调查目标的资料及有关文件。
我必须强调,调查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法定机关,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成立,可就事件进行独立而全面的调查。委员会具备法定权力,强制有关人士作供及披露文件,亦可讯问经宣誓后的证人。同时,委员会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庆伟出任主席兼委员,以及前廉政专员及前申诉专员黎年为委员,其独立性毋庸置疑。我们相信,委员会定可不偏不倚地,独立展开调查研讯。
相关政策局和部门会全力配合以上各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彻查今次事件。
主席,尽管各个专责小组和委员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水务署和房屋署已分别采取了强化现行制度的措施,包括:
(一)过往水务署采用风险为本的方法,就内部供水系统的物料特性,针对性要求由发展商负责的内部供水系统完工时提交八项物理、化学和细菌学参数,主要是确认新建的内部供水系统并没有受到污染并确保流过的食水保持清洁,但并没有要求测试重金属项目。自最近的铅水事件后,由2015年7月13日起,新落成楼宇如使用烧焊方法接驳喉管,必须呈交焊接物料无铅证明书。此外,新建造内部供水系统进行的水质测试亦加入四项新的参数,它们分别是铅、镉、铬和镍。
(二)在食水供应系统安装的工程上,房委会一直遵照水务条例及相关规定。按照一向所依循的机制,房委会并没有把食水供应系统或食水中的含铅量纳入须关注或监察的范围内;亦不包括检验水喉及接驳位(包括烧焊物)是否含铅,或要求检验食水中的含铅量。这与业界一向以来都没有意识到这些方面存在问题而需要特别监管的想法相若。食水含铅事件发生后,房委会即时作出回应,除了按水务署的最新要求分析水样本重金属的含量外,亦实施了一些临时改善措施,包括:加强监察及检查地盘施工时工人使用焊接物料的情况;及于工程施工时使用快速方法监测焊接物料的含铅量。
待调查及检讨完成后提出的改善措施建议,各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进一步的跟进工作。
最后,我想强调要减低食水中含铅的水平,需要政府、发展商、建筑承建商、认可人士、持牌水喉匠、水喉工人、水喉和装置供应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和用户等所有持份者的共同承担和努力。考虑到我早前表明的建造、保养和维修供水系统的责任谁属,政府的跟进工作,包括验水,提供其他供水安排,安装滤水器等都只应集中处理政府辖下的设施。由于私营幼稚园的服务对象是容易受影响的六岁以下幼童,政府决定特事特办,全面负责验水工作。至于私营机构或市民,如关注屋邨/大厦食水的含铅量,应委托认可化验所进行抽取样本及化验。如经检测后发现食水含铅量不符合世卫标准,应即时参照卫生防护中心的健康建议作出行动,并与屋邨/大厦管理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商讨,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检查内部供水系统,查出含铅量超标的成因,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作为服务全港市民的公共医疗服务机构,医管局和卫生署会为食水含铅量超标住户内的三类容易受影响人士提供验血及跟进服务,但碍于资源和人手的限制,有关的工作仍须以科学验证为本,按部就班地进行。
正如我在开始发言时所指,今次食水含铅事件在不断演变和发展。由我主持的跨部门高层会议,将会继续紧贴事态的发展,小心聆听各位议员和各界的意见,全盘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因应有效的人手和资源分配,按缓急先后、有系统、有秩序地推出相关的跟进措施。
多谢主席。
(以上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9月1日出席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讨论食水含铅事件的开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