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市民公然违反禁制令,可构成藐视法庭,属刑事行为,警方会在执达主任执行禁制令时,提供法官认为合适的协助。
高等法院今日就旺角占领区和金钟中信大厦的禁制令展开聆讯,袁国强同日会见传媒时指出,民事禁制令一般不会涉及警方行动,但因今次有人公然表示不会遵从禁制令,法官在判辞开宗明义说原告人可要求执达主任协助,而执达主任在适当时候也可要求警方协助,甚至作拘捕。政府并非介入事件。
他解释,虽然「占中」本身涉及非法行为,但警方和政府暂时采取忍让态度,这与示威者抵抗法庭命令是两种刑事行为,不应混淆。
当然,当有人违反法治精神,不理禁制令时,警方必须采取行动。
袁国强不便透露执行禁制令的细节,但指执达主任须按原告人要求,协助清理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