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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间距不足事故无损航空安全

2017年02月08日

民航处表示,香港飞行情报区1月发生三宗飞行间距不足事故,新航管系统适时示警,空管人员即时纠正。该处仔细调查后确认三宗全属轻微事故,航空安全没有受到威胁。

 

三宗事故分别在1月13日、24日和26日发生,涉事航机未能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要求的标准间距五海浬(横距)或1,000呎(垂直间距)。

 

事发时,空管人员收到新航管系统示警后,按照既定程序即时纠正,确保航空安全。航机在受控情况下飞行,没有相撞的危险。

 

民航处根据国际惯例和既定程序,调查飞行间距不足的事故,并会适时跟进和改善。

 

该处表示,飞行间距不足事故涉及多方面因素如天气和飞行程序,在世界各地间中也会发生。香港使用旧航管系统时,平均每月约有一至两宗个案。去年11月至今年1月使用新航管系统期间共录得五宗个案,与旧系统相若。

 

有报道指1月共发生六宗飞行间距不足事故,即除上述三宗,另有三宗个案。民航处表示,国际民航组织在处理飞行间距不足的事故方面,容许个别民航当局因应实际情况订定不同的分类和处理程序。

 

根据民航处既定程序,若航机间距只在一瞬间低于标准间距不足10%,即使空管人员不纠正,航机也没有相撞危险,则事件只属轻微技术事故。报道所指的另外三宗即属此类事故。

 

该处指,「飞行间距不足」与「轻微技术事故」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事件,处理方法不尽相同,两者不宜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