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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独立调查委员会行之有效

2015年08月12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独立调查委员会具法定权力,可以传召证人和取证,是香港一直以来行之有效、用以调查社会事件的好方法。

 

梁振英今日到珠海考察时对传媒说,在食水含铅事件发生后,他已尽快决定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并邀请一位法官任主席。委员会会钜细无遗地检视与事件相关的各种因素,也会向政府提供建议。

 

他指,香港的司法机构人员相当忙碌,政府与司法机构在过去一段时间不断探讨委任法官为委员会主席的建议。待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后,政府会马上公布调查委员会的职能、主席和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