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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管理无牌旅馆判罚

2014年09月03日

三名女子因管理无牌旅馆,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3,000至一万元。

 

牌照事务处人员今年初乔装客人巡查旺角三间旅馆,以日租形式入住。有关旅馆未获发牌,涉嫌违反《旅馆业条例》。

 

民政事务总署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罚二万元和监禁两年。市民可致电2881749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