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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无牌旅馆女子被罚九千

2014年09月02日

一名管理无牌旅馆的女子触犯《旅馆业条例》,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罚款9,000元。

 

牌照事务处人员今年3月乔装客人,到利园山道一所怀疑无牌旅馆,以日租形式租住房间。根据牌照处纪录,该处未获发牌。

 

民政事务总署表示,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二万元和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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