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再次呼吁立法会利用余下两日半时间,审议并通过《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对于有议员打算提出第二次休会待续动议,他指此举剥削议会辩论法案的机会,非常不智。
苏锦梁今日对传媒说,法案由2006年起经长时间谘询,再在条例草案委员会经过24次近40小时会议,提出返回立法会大会审议时并无议员反对。但在立法会大会75小时的会议中,浪费了55小时。
他呼吁泛民议员不要消耗辩论机会,又重申若条例草案不获通过,本届政府在余下任期不会再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