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今日就《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进行二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指多名议员在会上的发言反映他们对草案有误解,必须澄清。
苏锦梁表示,不同意有议员指草案通过后市民容易触犯侵权罪行,因为修订使条例更清晰,诉讼机会自会减少。他又指能平衡版权拥有人、使用者和中介平台的不同权益,能促进知识流通和创意。
他说,现时修订草案已包含不同持份者的权益,取得良好平衡,其他修订会在下一轮谘询再处理。
苏锦梁又澄清,修订条例不会将民事罪行变刑事罪行,海关不会主动执法,需由版权拥有人提供资料,海关才可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