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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草案共识得来不易

2015年12月16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取得的共识得来不易,呼吁议员明日在立法会恢复二读时,能以理性和正面的态度处理,不要中止待续。

 

立法会原定今日恢复二读辩论条例草案,苏锦梁会后会见传媒时说,由于会上花了不少时间点算人数,故条例草案要待明早才能二读。他表示,假若中止待续获通过,将来立法会再排期处理条例草案会非常困难。

 

苏锦梁指,自2006年至今,政府已就条例草案争取到多项共识,版权拥有人的传播权利获得保障,能够打击大规模的侵权行为,如串流行为;网络供应商也获得法定「安全港」制度的保障;而网民则享有六大豁免,分别为戏仿、讽刺、营造滑稽、模仿、评论时事和引用。这六项豁免都是上次草拟条例时,网民表示忧虑的地方,今次是因应他们的意见修改条例草案。

 

苏锦梁说,知识产权署署长已多次解释,豁免范围广泛,网民二次创作和日常网上行为将会获得更多保障。他续指,版权拥有人希望打击的是大规模侵权行为,而非网民的一般行为,因此他们与网民并非对立。

 

苏锦梁又说,草案已优化和更新版权条例,满足不同持份者的诉求,至于尚未有共识的议题,会在下一轮咨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