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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播技术参数非商业敏感资料

2014年03月17日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表声明,指64QAM是现有电视广播标准常用的技术参数,该技术设定并非如香港电视声称属商业敏感资料,而港视1月提交文件时,亦没有把该资料列为机密或商业敏感类别。

 

声明表示,港视投诉所涉的商业敏感资料,相信是指通讯办3月13日在背景简介会上解释港视按数码地面多媒体广播选用的技术参数(例如64QAM)不宜用于流动接收,只宜用于在固定位置接收。

 

声明指,通讯办当时回应传媒问及从甚麽迹象显示港视有意提供服务作为住所固定接收,因而只提及64QAM。

 

通讯办强调,按目前所得资料,无法证实两间电视台违反电讯条例,因此港视指控通讯办没有向无綫及亚视执行电讯条例,其实并无根据,而通讯局亦没有行使任何酌情权。

 

对于港视声称难以提供不违反广播条例的流动电视服务,通讯办重申,DTMB以外的传送标准,例如数码视像广播(DVB-H)或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标准,均为可行方案。使用有效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技术,亦属可行。 

 

通讯局秘书处正按港视要求,安排该公司于3月的定期会议上,就流动电视服务事宜与通讯局会面并作出口头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