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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办指港视需领电视牌

2014年03月11日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表声明,指香港流动电视网络计划转换传送标准,令本港超过5,000个指明处所观众接收到其流动电视服务,因此须按广播条例领有本地免费电视服务牌照或本地收费电视服务牌照。

 

通讯办表示,港视持有的综合传送者牌照只供移动地点使用,牌照亦指明不可提供任何固网和其他须领牌服务。

 

声明指出,中移动子公司采用的多媒体广播标准(CMMB)和港视拟采用的数码地面多媒体广播(DTMB)不同,两者不能比较。

 

就声称指前电讯管理局局长已透过资格审查批准城市电讯采用DTMB标准提供流动电视服务,通讯办澄清,该资格审查没有审核申请人建议的服务或传送标准,更遑论作出批准。

 

声明强调,前电讯管理局局长在有关公告表明,频谱竞投和批出的牌照不应被理解为授权该成功竞投人可提供任何受其他条例规管的服务。

 

通讯办正透过律师与港视处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