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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声明解释电视牌照决定

2013年11月05日
   行政长官梁振英说,政府今天(11月5日)稍后发书面声明,向社会进一步解释增发两个免费电视牌照决定的准则和依据。
 
   梁振英今天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指出,有关决定的四个评核准则,包含重要的具体条件。财政能力方面,具体条件包括申请者与其相关控股公司的市值和盈利收入、现金流、资产负债比率,以及申请者将会得到的财政支持。


   另一评核准则的具体条件是节目投资,包括申请者自制首播节目投资和非节目的营运成本。
 
   技术水平方面,行政会议考虑申请者的建议传输网络安排、预期服务覆盖范围和速度、支援数码高清和互动服务的技术等。
 
   最后一个准则是节目策略和制作能力,包括节目多元化、对大众的吸引力、经营收费电视业务的经验、制作节目内容的能力和相关控股公司的观众比率。这准则涵盖各节目种类,不限于剧集节目。
 
   梁振英表示,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及可能范围内,政府今天稍后会发声明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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