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国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已展开,过程中会考虑香港宪制和法律制度,并进行谘询,政府希望于本立法年度尽快把法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林郑月娥今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说,国歌如同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需获得尊重。法例旨在规范国歌奏唱,防止和避免蓄意贬损或侮辱国家的行为。
她表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律政司按此草拟法律,会兼顾香港宪制和法律制度,过程中会有社会讨论,并有一定谘询,市民无需担忧误堕法网。
林郑月娥指,根据本港一贯法律原则,《国歌法》本地立法应不设追溯期;但她同时强调,全国性《国歌法》10月1日已在内地实施,她不希望本地立法完成前,有人以为存有所谓灰色地带或真空期,而做出贬损或侮辱国家的行为。
她重申,尊重国家的标志和象征,是每位公民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