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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关注选举主任受威吓

2016年08月07日

选举管理委员会极度关注近日有人在网上发表威吓选举主任的言论,以及有选举主任怀疑遭受刑事恐吓。选管会对这些行为表示遗憾,相信执法机关会适当跟进。

 

选管会今日表示,理解社会对部分立法会选举参选人的提名被选举主任裁定无效存有不同意见,但公众必须明白,选举主任完全是按照法例要求决定提名是否有效。

 

各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考虑所有资料后,已按照法例的要求和法律意见,决定所有提名是否有效,并将有关资料,包括选举主任的决定和理由记录在提名表格内,公众可查阅。

 

选管会指,选举法例设有机制处理选举出现的问题,任何人士如不满选举主任的决定,应依法律程序处理争议。诉诸威吓或暴力只会打击香港的选举制度,损害香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