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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选举活动建议指引谘询公众

2016年06月13日

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行政长官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就选举开支限额、选举广告、竞选广播、传媒报道等谘询公众两星期,正式指引年底公布。

 

行政长官选举明年3月26日举行,选管会主席冯骅今日在记者会公布建议指引。他表示,选管会以现行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为基础,进行适当修订,旨在令各项选举活动指引一致。

 

根据《选举开支最高限额(行政长官选举)规例》,选举开支限额由1,300万元修订至1,570万元。

 

选举广告方面,建议指引提醒候选人和网民选举广告的法定定义广泛,涵盖意图为促使或阻碍候选人当选而以任何形式公开发布的信息,包括通过互联网例如网站、社交网络等发布的信息。

 

冯骅补充说,市民如只提出个人意见,在互联网分享或转载候选人选举宣传,而并无意图促使或阻碍候选人当选,则有关分享、转载或发表意见通常不会被理解为发布选举广告。

 

其他修订项目包括提醒候选人尊重选民私隐,拉票时应采取适当措施,以免泄漏联络资料如个人电邮地址,传媒应公平和平等对待所有候选人。

 

市民可以邮寄(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选管会秘书处)、传真(2511 1682)或电邮发表意见,6月26日截止。

 

选管会周四晚上7时30分至9时在香港鰂鱼涌基利路1号鰂鱼涌社区会堂举行公众谘询大会。

 

建议指引可于选管会网站下载,或于选举事务处及各区民政谘询中心索取。查询致电289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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