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宣布,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来届行政长官选举明年3月26日举行,选举日期今日刊宪。
根据有关条文,该空缺行将出现的95日内的首日如为星期日,该选举的投票日为该星期日;若该日不是星期日,投票日期为紧接该段期间开始前的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