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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选民登记制度谘询报告发表

2016年01月21日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今日发表《优化选民登记制度谘询报告》,因应谘询收到的意见大致支持谘询文件中的建议措施,当局会与选举事务处、律政司和相关部门跟进。

 

该局表示,选举管理委员会已考虑,并大致支持谘询文件提出的建议措施,因此会尽快落实其中两项措施。

 

第一是把更改登记资料的限期提前至与新登记申请限期一致,及改以平邮方式发出所有查讯信件及通知书。第二是选举事务处会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和其他资料来源核对地址资料,增加更多通讯渠道与选民沟通,及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

 

谘询结果又显示,大部分意见支持提高有关选民登记作出虚假声明罪行的刑罚,政府会小心考虑刑罚的合适水平,并适时提出具体立法建议。

 

较多意见支持在法例订明提出反对选民登记的人士有举证责任,并要求提出反对的人士出席聆讯。此外,大部分意见支持将反对个案的资讯上载至选举事务处网页,和赋予选举事务处权限,处理不具争议的反对个案。政府会小心研究如何制定立法和行政安排,并在适当时候推行有关措施。

 

此外,大部分意见支持延长选举事务处处理反对个案和审裁官进行聆讯的时限。不过,有见及在实施其他建议后可能无需这项措施,并考虑到这项措施会对各个选民登记限期的影响,政府会进一步考虑这项措施是否仍有需要。

 

大部分意见也支持选民在提交新登记或更改登记资料申请时需提供住址证明。不过,部分意见关注这项要求可能严重打击市民登记为选民的意欲。当局会小心研究,包括是否先就更改登记资料引入住址证明要求,并在适当时候提出建议。

 

由于推行上述措施可能涉及修改不同选举法例的主体法例,而且仍有多条条例草案尚待本届立法会在其余下约六个月的任期审议,因此政府会在下届立法会提出立法建议,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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