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跳至主要内容。
字型大小
预设字体大小 较大的字体 最大的字体 订阅RSS 进阶搜寻 网页指南 流动/无障碍浏览 English 繁体 简体

选民登记谘询报告即将公布

2016年01月18日

none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

主席:

 

行政长官于上周发表了2016施政报告,今天我就施政报告中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有关选举安排、人权及推广《基本法》事务的相关措施向大家作进一步简介及交代。

 

公共选举

 

我们一直与选举管理委员会紧密合作,确保各公共选举在公平、公开和诚实的情况下依法举行。2015年区议会选举已于去年11月22日顺利举行。根据法例,选管会将会在选举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我们将研究选管会的报告及跟进相关的建议。

 

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及行政长官选举将分别于2016年第四季及2017年第一季举行。我们会在下一个议题就上述两个选举的选举开支上限谘询委员意见。

 

选举事务处亦会在2016年中至2017年初就相关的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及实务安排,谘询本委员会的意见。

 

2016年立法会新界东地方选区补选

 

2016年立法会新界东地方选区补选将于今年2月28日举行,提名期已在1月5日开始,直至今天结束。本委员会已于去年11月的会议讨论是次补选的实务安排。

 

2016年立法会选举的准备工作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今年第三季举行。合资格登记成为选民的人士必须在今年5月2日或之前提出申请,才会被纳入今年7月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并在随后的立法会选举中投票。

 

选举事务处将会在今年上半年就《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选举的实务安排,以及选举的宣传计划,谘询本委员会的意见。

 

选民登记

 

因应公众最近对选民登记的关注,政府展开了对现行选民登记制度和相关安排的检讨,并于去年11月26日发表《优化选民登记制度谘询文件》,搜集公众对进一步改善选民登记制度的一系列建议措施的意见。谘询期已于今年1月8日结束。

 

谘询文件提出共十项短期和中长期建议措施谘询公众意见。在2015年11月26日至2016年1月8日的谘询期间,我们透过邮递、传真及电邮方式共接获277份意见书。当中包括立法会议员、政党、团体及公众人士递交的意见书。我们亦于2015年12月21日在本委员会会议上,就谘询文件中的各项建议措施征询各位议员的意见。我们正在分析所收集到的意见以及拟备谘询报告的阶段,并计划及争取在本星期内公布有关报告。谘询报告会载列谘询的结果,以及政府在考虑所收到的意见后,就各项建议措施的立场。

 

初步看来,是次公众谘询收集到的意见大致上都支持我们在谘询文件中提出可在短期内推行的措施。选管会因此会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之前,尽快通过修订附属法例或采取行政措施先落实这些短期内可推行的措施,包括把更改登记资料的限期提前至与新登记申请限期一致、改以平邮方式发出所有查讯信件及通知书、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核对地址资料、增加更多与选民沟通的通讯渠道,以及就选民登记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

 

首先,选管会会在本月就《选举管理委员会条例》(第541章)下的附属法例作出修订,将更改登记资料的限期提前至与新登记申请限期一致。在完成有关附属法例的修订的审议程序后,2016年选民登记周期的更改登记资料法定限期会由原来的2016年6月25日提前至2016年5月2日。政府在2016年3月初展开2016年选民登记运动时,会就新的更改登记资料法定限期作出相应宣传,提醒市民今年的新登记及更改登记资料的法定限期均为2016年5月2日。

 

此外,选举事务处会以平邮方式发出所有查讯信件及通知书,以方便选民。

 

我们于今年的选民登记运动亦会加强宣传,以提醒已登记选民应尽公民责任,适时向选举事务处更新其登记资料(尤其是住址),同时推广以下选民登记信息:

 

---选民应尽公民责任尽快更新登记住址;

 

---鼓励选民使用「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或选举事务处热线;

 

---市民应提供真实及正确的资料;以及

 

---选民应尽快就选举事务处的查讯作出回覆。

 

至于谘询文件内提出可进一步考虑的较长远措施,包括提高有关选民登记罪行的刑罚、检讨反对机制及引入要求选民提供住址证明等,都可能涉及修改主体法例。由于本届立法会会期只剩下六个月左右,而且目前仍有大量条例修订草案要处理,故此在时间上我们在下届立法会会期开始时才会提交相关建议予立法会讨论。

 

无论如何,我们会考虑在谘询期间所收集到的意见,制订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我们会在本星期公布的谘询报告中进一步交代相关详情。

 

人权方面

 

主席,在人权方面,特区政府一直以多种方式推动各项人权,包括儿童权利。我们会和相关政策局和部门保持紧密合作,灵活地运用现时的机制推动儿童权利在各方面得到尊重和保障。

 

政府自从2006年推出「儿童权利教育活动资助计划」,至今已资助约270项由非政府机构,包括社区团体、儿童团体、少数族裔团体及中小学所举办的活动。受资助的社区活动以不同的社群为对象,加强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2016年度的资助计划继续设有「一般项目」及「主题项目」资助类别,「主题项目」类别下的受资助活动将以「身心健康 愉快成长」为活动主题。

 

此外,儿童权利论坛作为政府、儿童及非政府儿童组织就儿童事务提供交换意见的平台,在2016年,我们将会继续鼓励各界对儿童事务有兴趣的人士(包括儿童)就议题提出建议并参与相关讨论。当局已进一步加强家庭议会与儿童权利论坛的协作,向家庭议会转达儿童在儿童权利论坛上对各项政府措施的意见,以协助家庭议会评估不同政策对家庭的影响,相信这会有助更有系统地收集儿童的意见,作为各政策局/部门在制订政策时参考。

 

在促进平等机会及消除歧视方面,我在开场时提到消除歧视性小众谘询小组已经向政府提交了报告,我们将于二月的委员会会议联同谘询小组主席张妙清教授,向委员汇报谘询小组的建议。我们会仔细研究报告内容,并与各方持份者沟通,致力在社会上建立多元、包容及互相尊重的文化。

 

推广《基本法》

 

在《基本法》的宣传推广工作方面,我们认为宣传推广工作对落实《基本法》十分重要。我们会继续举办大型的推广及宣传活动,以加深市民对《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全面认识和准确理解。这些活动包括举办巡回展览及安排《基本法》流动资源中心到访不同地区及学校。此外,我们亦会继续透过「《基本法》推广资助计划」,资助非政府组织或民间机构举办不同形式的《基本法》推广活动,例如研讨会、问答比赛和辩论比赛等。

 

我们亦会协助政务司司长,透过其担任主席的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就《基本法》的宣传推广工作给予高层次的统筹和指导。督导委员会由相关的政策局局长和部门首长与非官方成员组成,负责就推广《基本法》的整体策略和主要范畴的计划提供意见和指导,并统筹社会上不同界别和民间组织举办的活动,向社会各界推广《基本法》。督导委员会的工作透过下设的五个工作小组进行,即由民政事务局负责的本地社区工作小组、教育局负责的教师及学生工作小组、公务员事务局负责的公务员工作小组、工业贸易署负责的工商专业界工作小组,以及政府新闻处负责的海外人士工作小组。

 

多谢主席给予时间介绍相关内容,我和同事乐意解答议员有关的问题。

 

(以上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1月18日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就施政报告内有关选举安排、人权及推广《基本法》事务政策措施的开场发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