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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制发展属香港内部事务

2014年10月08日

政府发表声明,回应传媒关于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较早时发出的声明的查询,表示香港的言论自由、和平游行和集会的自由和权利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又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属于香港内部事务。

 

声明指出,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相关解释与决定,成功依法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

 

人大常委会已于8月31日通过决定,确定香港可在2017年及以后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政府适当时会就普选行政长官具体办法谘询公众。

 

声明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属香港内部事务,希望外国政府和立法机关尊重这原则。

 

声明又指,警方致力便利所有合法及和平的公众集会和游行,同时减低这些活动对其他公众人士的影响,确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并会继续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