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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决定意义重大

2014年09月0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冯巍应特区政府和中联办邀请,今日上午出席香港政制发展简介会。李飞在会上讲解《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

 

李飞指出,《决定》是香港民主发展和实践「一国两制」历程中的重大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

他在会上详细讲解几个社会关注的问题,包括提名委员会人数、组成和委员产生办法,指《决定》符合《基本法》的规定,并体现均衡参与的原则和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

 

关于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获得提名委员会过半数支持,李飞表示,这有助降低政治对抗、宪制危机和民粹主义的风险,又能保持提名制度的公平公正。

 

李飞也谈到行政长官候选人人数、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不作修改等事宜。他说,行政长官候选人人数规定二至三名,使选民有真正选择,也能避免因候选人过多造成选举程序复杂、选举成本高昂等问题。

 

谈到「占领中环」,李飞指那是违法活动,相信特区政府包括警队和执法机构在广大香港市民的支持下,一定有能力处理,又强调中央是维护香港社会安宁、维护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