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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决定为普选定下框架

2014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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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梁振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北京完成审议我提交的报告,并且在充分考虑了香港社会的意见之后,今日下午,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确定香港可以从2017年开始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行政会议官守及非官守成员对《决定》表示支持,我和特区政府将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实现全港500多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的民主目标。



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已经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方案定下框架,特区政府会尽快启动第二轮公众谘询,并于明年首季向立法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修正案。

 

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按照《基本法》和人大的有关决定发展民主,是香港人的共同愿望。今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香港社会向前发展的重大一步,也为香港历史揭开新的篇章。

 

18年前,香港第一次以选举方式产生政府首长;18年后的今天,过去的选举委员会的选举方式可以完成历史任务。只要大家愿意,2017年选举行政长官,香港大部分市民,即500多万合资格选民,就不再是旁观者,大家都可以到票站,一人一票,选出行政长官,竞选活动将遍及各个社区,深入各个阶层,各参选人和候选人都必须向全港市民交代理念和政纲,争取认同和支持。

 

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不仅是香港的重大跨越,也是国家的历史大事。我和特区政府以至全港市民,都要负责任地完成目标,落实以普选方式产生下届的行政长官。

 

今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不是最后的一步,因为要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我们还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大多数立法会议员通过,因此,要成功如期在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要让香港市民人手一票,仍然有一定难度。如果不能争取到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2017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就只有原地踏步,继续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行政长官,500多万本来可以投票的香港人就会失去投票权。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求同存异」和「稳中求变」都是香港人的共同愿望。政改争议大,大家有不同的理想方案,是可以理解。在不同的方案之间,香港人最大和最重要的共识,就是让香港市民在2017年历史性地行使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权利,让香港政制发展向前踏出一大步。香港的政制发展不能停顿,香港的繁荣稳定不能倒退,我呼吁全港市民,包括全体立法会议员,不分党派,都要齐心一意,落实普选,推动民主。

 

(以上是行政长官梁振英8月31日就人大常委《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