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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吁聚焦讨论提委会

2014年03月22日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在基本法45条的规定下,仍有不少的空间让公众探讨政改,如提名委员会的组成、人数、选民基础,和用什么民主程序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等。她期望公众在余下六个星期的谘询期内,能聚焦讨论相关课题。

 

身兼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主席的林郑月娥今日出席「回归基本法---普选行政长官」研讨会后对传媒说,研讨会对政改谘询非常有用,大部分人希望能在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不能自行决定其政治体制,中央在香港的政制发展中起权威性的功能。

 

 



她说,讲者的发言有一锤定音的效果,重申在《基本法》四十五条之下,唯一有权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机构,就是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任何其他个人、机构有另类的提名方法,都不会合乎宪法和法律要求。

 

研讨会亦带出了香港政治体制在设计上的几个重要原则,包括要按香港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有利各界、各阶层利益和参与,以及有利于香港资本主义的发展。

 

林郑月娥希望公众聚焦在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课题,不要虚耗时间在一些难以符合基本法要求的建议上。

 

她又说,普选的安排没有一套国际标准,在落实国际人权公约时,须配合当地的独特环境、历史背景、文化,并要透过当地法律清楚而具体地表现出来,所以最重要的是香港按基本法进行普选。

 

一同出席研讨会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亦向记者表示,联合国手册清楚说明,每个主权国在制订选举制度时应参考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和当地情况;而国际公约或国际文件中有关制订选举是指主权国的选举,而非地方政府的选举。套用在香港的情况,特区行政长官的选举须以基本法为依归。